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中,跟单信用证使用最为广泛,也一直被视为相当保险的一 种交易方式。因此,尽管我国出口贸易也接受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多种支付方式,但主要的收汇方式仍然是跟单信用证。为此,我们应对跟单信用证的条款,尤其是软 条款深加研究,这样有利于外贸操作和安全收汇。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Soft Clause),也称为“陷阱条款”(Pitfall Clause),是指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加列一种条款,使出口商不能如期发货,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买方)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完全控制整笔交易,受益人处于受制人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
另一方面,软条款也是指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信用证运作中置受益人(出口商)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则可以随时将受益人至于陷阱而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常见的软条款大致可归纳为4种:
1. 变相可撤销信用证条款
当开证银行在某种条件得不到满足时(如未收到对方的汇款、信用证或保函等),可利用条款随时单方面解除其保证付款责任;
2. 暂不生效条款
信用证开出后并不生效,要待开证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书通知方可生效;
3. 开证申请人说了算条款
信用证中规定一些非经开证申请人指示而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的条款。如发货需等申请人通知,运输工具和起运港或目的港,需申请人确认等;
4. 无金额信用证(zero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开出时无金额,通过修改增额或只能记账,而不发生实际现汇支付。那种比较典型的带有未生效条款的软条款信用证,通常还可以用几个“不”字来概括。即开证行不通知生效、不发修改书、开证人不出具证书或收据、不来验货、不通知船公司船名等,并常常伴有要求出口商提前支付5%甚至更高履约金的字样,其中有不少是在证外合同中早就规定好了的。
#SBLC国际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SBLC信用证 #SBLC备用信用证 #增信融资 #SBLC
SBLC备用信用证衔接开证方及接证方,擅长增信和融资,联系微信:14101166
添加新评论